「观点」博士生必须发表论文才能毕业是否合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學人Scholar Author 学人君
本文转自“学人Scholar”微信公众号,原文来源于学人Scholar编辑部近期的一次采访,参与学者为周俊 等人。
李玉生认为,将学术论文发表作为博士毕业的前提条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博士学位授予相关标准并未有涉及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这种做法等同于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博士生的学术评价权拱手让与了期刊编辑。
近期,学人Scholar编辑部针对以下话题采访了海内外数位学者。
博士研究生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是合理的吗?
这是否意味着高校将对博士生的学术评价权拱手让与了期刊编辑?
假如取消博士论文发表指标,可供替代的评价方案可能是哪些?
“没有按期毕业的博士”一语广为流传,当前的博士生培养方案有毛病吗?
从博士毕业到教师评级,论文不可或缺,唯论文是举的风气可以怎样改善?
本期参与学者
周 俊 江晓原 郭 喨
赵肖荣 刘清平 伍 国
马 勇 田少颖 匿 名
周俊
◉ 博士研究生可以理解为成为职业学者的孵化阶段,如何独立地完成学术投稿是博士生必须掌握的技艺。
◉ 从本质上来说,学术论文的公开发表是获得同行评价的客观方法。这可以有效降低导师与学生之间因为个人关系的远近亲疏造成的不确定性。
◉ 用学术成果来衡量学者的学术水平是学术专业化的必然趋势,问题在于如何在数量和质量的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江晓原
◉ 学术期刊是学术公器,期刊有专家审稿,期刊的判断就是学术界的判断,也就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判断。这两者无法也不应该被割裂。
◉ 博士延期毕业是正常现象,应该允许有足够的时间弹性。目前的清退是针对长期未能毕业的博士生。
◉ 破唯论文论是说只看论文是不够的,还要看其他方面,不是指从此不必再要求发表论文。
郭喨
◉ 博士生本身就要求具有初步的独立生产特定知识的能力,论文发表是一种较好的体现方式。正确的做法是要求有发表,但是不规定发表期刊级别,而是看待论文本身。
◉ 高校应该完善培养和考核制度,发明创造、重要的社会实践,都可以作为博士生是否达到毕业资格的旁证,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博士论文。
赵肖荣
◉ 高校和科研机构要求教师和研究者有一定的论文发表有合理性,但是不应简单追求数量,应以教学、论文、课题和代表性著作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应偏废。
刘清平
◉ 培养博士生的目的是锻炼他们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也就是知道怎样从事学术研究,怎样写出符合规范的论文和著作。
◉ 取消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虽然保留甚至扩大了高校教师的非学术评价权,但至少避免或减少了期刊方面的非学术评价权。
伍国
◉ 读完博士只是学术生涯的开始,反对强制博士生在读书期间发表论文,应该有充分的耐心让人才成长。
马勇
◉ 将学术论文发表作为博士学位授予的这一规定不符合学术规律,学术是创造性劳动,有感才能发,硬写只能沦为文字垃圾,与学术进步无助且有害。
田少颖
◉ 期刊界并没有能力承接博士生培养,期刊追踪热点问题倾向不利于博士生和整个学术界沉潜治学。
匿名
◉ 对于将学术论文发表作为博士学位授予的这一规定,应该区分学科看待,不能以一概之。
观点
合
理
01
周 俊
早稻田大学现代中国研究所招聘研究员
第一,任何学术研究的最终目标都是成果发表,以此形成知识的积累与交流,为后来者的进一步深入探讨提供基础。在这个递进过程中,学术成果才能有效地回馈社会,不断生产出新的价值。
第二,具体到博士研究生而言,只有不断地经历写作,投稿,接受评审的批判意见(或被退稿),修改,再次提交修改稿件这一过程,博士生才能够真正习得独立的生存之道。
因为,平日在校园内与导师或同窗的交流,因为环境相对封闭,所以存在较大的局限。而学术投稿,则可以在更为开放的环境中获得匿名同行的评议。更接近一种职业行为。如果我们把博士研究生理解为成为职业学者的孵化阶段,那么如何独立地完成学术投稿是博士生必须要掌握的技艺。
在日本学术界,一篇学术论文从投出到顺利出版,平均可能需要花费一年时间左右。外审专家的审查意见一般会非常详细。投稿人不仅要对这些意见逐个回应,还需要明示第几页第几行是如何修改的。如不同意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也需要明确阐述理由。外审专家一般为2名。如果2名专家的意见相抵触,还可能导入第3评审员,进行最终的决裁。对于博士生而言,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训练机会。
(这是否意味着高校将对博士生的学术评价权拱手让与了期刊编辑?)
首先,各个国家的学术环境以及权力体系不同,所以,这个问题的内在含意在不同的国家会有些不同。如果是在中国的语境中讨论这一问题,学术评价权拱手让与了期刊编辑这一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期刊编辑或外审专家是否真正具有独立判断或决定出版的权限。第二,学术评价权是“拱手让与”,还是部分让与。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想中国的期刊编辑或外审专家拥有的权限是很有限的。假设,一篇论文的内容很优秀,但是如果其主题“不合时宜”,那么可能很难获得出版的机会。这个问题并非是期刊编辑或外审专家可以决定的,而是涉及学术自由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关于第二个问题,我想学术评价权并不是“拱手相让”,而是部分让与。因为,博士生学术评价的最终标准仍然是博士论文,期刊论文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部分。
按照日本的经验,各大学都要求博士生进入答辩以前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若干数量的学术论文。如果,期刊编辑或外审专家真正具有独立判断或决定出版的权限,那么将学术评价权部分让与给期刊,并非坏事。因为,这可以使博士研究生跳出导师或同窗这类相对封闭的环境,在相对广阔的空间中自由地磨练自己的学术技艺。当然,并不是说这种专业型的构造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这属于性质不同的另一类问题。
(假如取消博士论文发表指标)我想很难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学术论文的公开发表是获得同行评价的客观方法。这可以有效降低导师与学生之间因为个人关系的远近亲疏造成的不确定性。我们知道,大学校园里的导师与博士研究生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形式上而言,两者应该是提供教育服务(导师)和享受教育服务(学生)的契约关系。但是,由于研究室的人际环境相对封闭,并且导师拥有评价学生的权力(这影响着学生未来的学术求职之路),所以两者的关系并不平等。相对而言,导师占据着优势位置。这样,就可能出现学术不公或结党营私的问题。因此,要求学生向外部的期刊投稿,获得其他学术同行的客观认可,可以限制导师恣意使用学术评价权。
因此,这是有必要的。问题在于,任何学生的学术成果,是否可以在任何期刊获得客观的学术评价和公平的出版机会。如果,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导师可以通过打招呼或挂名之类的方式,让学生的论文在期刊上获得特殊的发表机会,那么要求博士毕业前必须发表若干学术论文这一规定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因为,目的变成了手段,最终会形成学阀派系。
如果从学术培养的路径上而言,最重要的因素应该在于,学生本人的学术路径或是问题意识是否具有连贯性。可以说,越是具有连贯性的学生,在博士毕业的问题上就会更加轻松。因为,基本功如果在本科时期已经打牢,并且问题意识也是一以贯之,那么,研究生、博士的阶段完成学术积累的效率就越高。至少,在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当中,这样的学生并不多。许多留学生在国内读本科时很可能是日语专业,来到日本读研究生时便重新选择了专业。这相当于重新入门,到了博士阶段,自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另外一种情况是,在国内读本科时虽然不是学的日语专业,但是,来到日本之后,因为环境的改变,理解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也随之变化,所以这类学生即使停留在原先的专业,也大多数会选择新的研究方向。这也意味着重新进行基础知识的积累,同样需要花费很大的时间成本。
所以,最关键的环节可能还是在本科阶段。在日本的大学里,本科生在完成必修、选修课的同时,也配有专业导师,学生可以通过导师习得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咨询学术相关的资讯。这样的设置对愿意选择以学术为志业的学生而言,应该是很有帮助的。
唯论文是举的筛选机制在日本也同样存在,但是在数量的要求上可能没有中国那么严苛。相对论文而言,日本的学术评价体系更看重专著的出版。同时,日本也没有C刊之类将学术杂志划分等级的体系。总体而言,用学术成果来衡量学者的学术水平,是学术专业化的必然趋势。问题在于,如何在数量和质量的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另外,还涉及学术选题以及学术成果发表的自由度问题。
我们清楚,任何研究行为首先都是源自于兴趣。这是产生求知欲和探索欲的基本前提。那么,如果有某种外力过度限制这种兴趣的范围,那么坚持自己独特兴趣的学者自然就会在学术评价体系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结果只有两个:第一,委曲求全放弃自己的兴趣,选择迎合这种外力,以求生存;第二,坚持自己的兴趣,却得不到发表研究成果的机会,最终只能“甘于清贫”,甚至被淘汰出局。
从现实的角度而言,第一种选项更为常见。这种情况会极大地限制学术本身的发展,造成局部领域的学术积累长期停留在空白阶段。另一方面,又会使得大量的学术资源集约到相对狭窄的被许可的领域,造成低水平重复。简而言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唯论文是举的筛选机制”,而在于“唯论文是举的筛选机制”本身是否具有公正性和开放性,是否可以吸收学者本身的建议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当的调试。
02
江晓原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博导
“规定博士毕业必须发表若干学术论文,实际上把属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博士生的学术评价权拱手让与了期刊编辑”,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至少在理论上假定了学术期刊是学术公器,期刊有专家审稿,期刊的判断就是学术界的判断,也就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判断。这两者无法、也不应该被割裂。
(假如取消博士论文发表要求)目前没有可替代的方案。
博士延期毕业是正常现象,应该允许有足够的时间弹性。目前的清退是针对长期未能毕业的博士生,那是必要的。
破唯论文论,是说只看论文是不够的,还要看其他方面。而不是指从此不必再要求发表论文了。所以破唯论文论,其实是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有些人将破唯论文论解释成“以前拿博士学位升职称必须发表论文,今后就不需要了”,实属混淆视听。
总的来说,目前普遍实行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是合理的,没必要改变。
03
郭 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
问题在于要求发表的论文数量以及所谓的期刊级别。部分高校动辄要求学生发表多篇SCI或CSSCI论文才能毕业,有些高校要求三年四篇,这大大超过了实际,超过了绝大多数博士生和教师的能力。
实际上是一种科研管理的不作为和异化。
其实正确的做法是要求有发表,但是无需看其发表期刊级别,而是看待其论文本身。但是以刊评文正是中国当前学术界的一个沉疴,短期内难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减少数量的要求是合理的。当然另外一种方案是只考察博士生的毕业论文,这对整个培养过程和论文评阅有着极高的要求,高度的自律和完善的学术评估制度。没有外部这也是可行的,很多知名高校也在采取此种方式。
在绝大多数高校深入各种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匿名评审的期刊发表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可以作为博士生是否达到毕业资格的一个参考指标,但不宜作为绝对依据,应当同步提供替代性指标。评价权让于学术编辑,这是事实,而且是主动出让。建议收回,但这需要高校完善培养和考核制度。发明创造、重要的社会实践,都可以作为参考的旁证。最重要的还是博士论文。
宽进严出是未来博士生培养的大方向,适当的高标准要求有助于提升博士生培养的质量。但是要做好配套衔接的措施,这些中途退出的博士生,怎样安全有序地承接、消化,这是个大问题。特别是在我们“不接受失败”的文化环境中。
破除包括论文在内的“五唯”已经广泛实施,并且在许多高校取得了肉眼可见的巨大进展。现在恰恰需要担心的是,“不唯论文”变成“不要论文”,那是另一种灾难。
04
赵肖荣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讲师
高校和科研机构要求教师和研究者有一定的论文发表也有合理性,但是不应简单追求数量,应以教学、论文、课题和代表性著作等综合考量,不应偏废。
空观点
不
合
理
01
刘清平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
当然,目前状况下,取消了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很难找到可替代的评价方案,因为要求指导、评审和答辩的教师都能抛开交情利益方面的纠结考虑,采取非认知价值中立的态度,摆脱各种非认知因素的干扰妨碍,严格按照学术规范评价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也是很难做到的。在这个意思上说,“把属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评价权拱手让与了期刊”的说法,其实也是个伪命题,因为前者的评价权不见得都是“学术”的。
尽管如此,取消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虽然保留甚至扩大了高校教师的非学术评价权,但至少避免或减少了期刊方面的非学术评价权,因此两害相权取其轻,有以下优势:1.博士生如果愿意的话,能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掌握学术研究能力、写好博士学位论文上;2.减少了期刊上的不合格或凑数论文,以及相关的腐败现象。
02
伍 国
美国阿勒格尼自由文理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学术评价权属于学术界和同行,我认为论文被引用的次数可以被看作一个指标,但这和论题本身的热度也有关系。就个人经验来说,英语学界首先没有大量的类似国内大学学报那样的综合期刊,期刊数量偏少,出刊周期偏长,质量较高,投稿也很慎重。在这些刊物中,学界同行基本上不看重也可能根本不知道CCSI收录这些情况。但是,在同一个领域内,一些刊物长期积累的声誉和口碑也是存在的。
我个人感觉美国的学刊中编辑起的作用并不是决定性的。一般来说,主编是本学科的一位学术领头人,做编辑只是在教学和研究之余的兼职工作,负责办刊方向,特色,组织专刊等宏观层面的把握,有时会撰写每期导语,而编辑助理只是一种负责通讯联系的技术性,协调性工作,有时由博士生兼任。一篇论文在主编初步判断之后,基本上取决于三名左右匿名评审的意见,而主编往往尊重匿名评审专家的意见再加上自己的评价。当评审之间产生分歧的时候,主编可以一锤定音。
对于博士生而言,修完课,通过资格考试,博士论文通过就可以授予学位。至于学位的含金量,首先是和学校以及导师的声誉有关,这是社会上已经约定俗成的。博士本人的最终学术贡献可以留待未来在更长时间内检验,应该有这个耐心。一般来说,历史学博士论文就是一本专著的雏形,工作以后花上几年时间修改,出版专著,出版以后同行间必然会有反响,这就是评价。
我不太清楚国内博士目前的具体培养方案。我想,按照固定的课程科目来要求,按部就班是合理的,至少是不得已的。有的学者有点夸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甚至西南联大的那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而且师生间相当亲密的方式,但那种模式的前提是师生双方人数都很少,关系也比较私人化。现在人数已经膨胀,按照固定模式培养可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固定的课程模式只是为了技术上管理和行政上操作方便,如果博士生在研究方向和选题,甚至学术观点方面,即学术自由方面,受到导师的过度干预,这就是不合理的。另外,博士生大量的时间花在导师的项目上,可能也影响自己的独立研究。
(对高校教师)应该有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如果区分研究型大学和非研究型大学,那么在非研究型大学里,学生对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评价和反馈在教师评价体系中就必须占更大的权重——我们知道有不少大学老师更喜欢教书而不爱写论文。另外,一个人的社会贡献,比如一位大学教师以公开展览的方式展示自己的作品,或者策划了他人的展览,或者拍了一部纪录片,或者对所在的地区和社区做出了其他贡献和参与——在美国,这些都会被考虑进对一个教师的综合评价中,至少大学教授在每年向学校总结工作的时候会提到,因为学校也鼓励这种非学术的贡献。
03
马 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博导
学术是创造性劳动,有感才能发,硬写,是鲁迅竭力反对的,只能沦为文字垃圾,与学术进步无助且有害。
04
田少颖
某高校教师
李委员点出了另一个问题,高校和导师在博士生培养上不尽心,把培养评价工作推给期刊,不良期刊会趁机寻租,现在相当多期刊公开收取版面费,编辑私下谋取私利不胜枚举。这造成广泛发表乱象,使得期刊界发展为被权力严重异化的第二个领域。期刊界并没有能力承接博士生培养,期刊追踪热点问题倾向不利于博士生和整个学术界沉潜治学,研究真问题。
取消论文发表指标,但不取消用人单位在博士招录、职称评审上的唯论文数量管理模式,不停止导致高校公司化的量化考核制度,一切都是无从谈起的。核心还是权力干预之下,高校过度行政化,在行政引导下公司化,有了这两化,高等教育只能继续沉沦。
当下的博士生培养方案是批量生产知识分子但反知识生产的体系,毕业生往往知识和智慧都不足,和社会脱节严重,或者过早学会了学术潜规则操作方式,成为精致的利益猎手。在培养人才上是失败的。因为培养方案没有灵魂,完全服从体制指挥棒和资本操控。
唯论文是举是治理需要。高校绝大多数都是公立的,仅此一套治理体系。拿人钱财就得发表论文做计件工人,参与竞赛,也是一种幸福。
观点
其
他
匿 名
某高校副教授,曾留学美国获博士学位
这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好像就是想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个一刀切,其实这种思路就是有问题的。从以往来看,往往来了这种政策,都是不了了之,或者反而加剧了。现在各大高校就是深受这个双一流学科评估之苦,各种填表。
美国是不挂钩的,但是还是有学科差异,工科医科之类的学科,只要在实验室,博士生总是要有产出,产出总是会以论文的形式呈现。文科的话就有很多博士到毕业都不发表。
现在教育部的导向是项目管理制,教学的话就要申请他们搞的“一流本科课程”啥的,专业的话就要申请他们搞的一流专业建设,学科的话就要参加他们的学科评估,科研的话就要申请各种科研经费和科研项目,评奖、人才项目、人才计划这些既有教育部的也有组织部的,反正也是名目繁多。而这些诸多东西都是相互支撑相互依存,高校要求博士要发论文也是在这个压力之下,可不是仅仅为了“培养”博士。
(至于博士生必须发表论文的规定是否合理)我觉得还是要区分学科,不要以一概之。基础学科可能这会是个问题,工科的话似乎一直都是这个传统,他们博士生已经能够自己设计课题独立做实验了。就人文学科而言,文学最好发,哲学次好发,历史最不好发。文学期刊多,哲学论文相对较短,历史学专门期刊少,并且论文都容易长篇大论,每期文章数要少不少。
问:有学者认为,论文发表的乱象,究其核心还是在于“权力干预之下,高校过度行政化,在行政引导下公司化”,您怎么看?
“核心还是权力干预之下,高校过度行政化,在行政引导下公司化”——我很认同,“公司化”管理还被美其名曰治理能力提升,用尽各种量化考核方式来管理教学和科研,把教师和学生都逼到无法享受高等教育机构本应提供的“闲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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